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展现照明工程的科学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进一步体现照明工程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城市照明规划的科学发展,北京照明学会重新启动“2018年北京照明奖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包括: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的照明工程(含景观照明和室内照明)和城市照明规划。
申报单位在本市和外地完成的上述项目均可申报。
二、评选要求
(一)、照明工程(含景观照明和室内照明)
1、景观照明工程应构思新颖,突出当地文化内涵,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和创新精神,符合JGJ/T163《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的要求,北京市的项目符合地方标准DB11/T388.1~8-2015《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的要求和DB11/T731《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
2、室内照明工程要满足建设对象的功能要求,符合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
3、照明工程要有所创新,采用新光源、新技术、新工艺、科技含量高、节能、环保,低碳对提高照明工程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4、在照明工程设计与施工中,解决了难度较大的技术问题,对提高照明的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质量起引导作用。
5、申报单位应具有照明设计、施工资质。
(二)、照明规划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满足城市功能要求,景观照明规划能很好地把握、展现其夜间景观,对城市照明建设能起指导作用。
2、要求规划有所创新,采用新光源、新技术、新工艺、节能、环保、对提高照明规划水平具有示范作用。
3、景观照明规划构思新颖,突出该城市文化内涵。
4、可实施性强。
三、评奖等级和标准
本次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一等奖项目的综合评价要在国内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二等奖项目的综合评价要在本市或相当于本市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三等奖项目的综合评价具有一定特点,居本市或相当于本市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
四、申报资格
1、申报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院(所)和照明工程公司。
2、申报项目应是上述单位独立或合作完成的照明工程项目。申报单位的建筑工程项目可同时分别申报室内照明工程和景观照明工程评选。
五、评选办法和奖励
1、北京照明学会学术专业委员会负责申报资格和材料的审查。
2、北京照明学会聘请专家组成“北京照明奖评审委员会”。
3、评审委员会按工程项目、规划项目分类择优评选。
4、评选结果在学会网站公示二十天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获奖项目名单,择机颁发奖状与荣誉证书。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照片、技术说明文件、资质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资料复制成U盘,除U盘外一式二份。
具体要求如下:
(一)、照明工程
1、项目申报表按A4纸大小标准规格填写(见附件一),一式二份。
2、照片为已完成并使用的单体实景照片,每个项目现状实景照片不少于10张(景观照明工程要有反映白天、平日、一般节日与重大节日的照片)。实体照片规格不小于8寸,电子版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280*800。
3、技术说明文件,包括设计简要说明、灯位示意图,照(亮)度分布,与周边环境的关系,供配电及控制系统图、灯具型号、数量、平日、节日、重大节日的用电量和总用电量等。文件类型为word文档,A3规格,一式二份。
4、必备的证明文件有:建设使用单位对该工程的验收和运行效果反馈意见及其它证明材料。
5、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
6、上述材料复制成U盘,与一式二份的文字资料一起报送。
(二)、照明规划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规划文本及规划设计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表按A4纸大小标准规格复制后填写(见附件二)
2、规划文本, A3规格。
3、规划设计合同的复印件。
4、必备的证明文件:应附该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对该规划的批复或通过审查的证明。
5、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均一式两份,应真实、完整、清晰。
七、申报程序、时间安排及其它事项
1、2018年4月30日前参选单位报送附件三的报名回执。
2、2018年6月30日前报送申报资料。
3、可在北京照明学会网站:www.iesb.org.cn下载,也可到学会办公室领取报名表和申报表。
4、本次评优活动不收取费用。
5、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北窑厂坡村甲3号 100022
联 系 人:姜丽娜 张秋燕
联系电话:67737052 67736971
北京照明学会
2018年1月12日